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 開展2020年度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0-07-22 來源: 浙江理工大學紹興生物醫藥研究院根據《關于深化科研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浙人社發〔2018〕115號)、《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6號)精神和我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度全省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系列高級職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評價條件原則上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社發〔2015〕69號)、《實驗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及實施意見》(職改字〔1986〕第58號)和《實驗系列破格申報晉升高級實驗師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試行)》(浙科人發〔1992〕25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人員等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享受相關政策優惠。
(三)學歷、業績材料等取得時間截至2020年6月30日。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從聘書起聘時間算起,計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申報必備條件。繼續教育作為申報的必備條件,請在相關欄目如實填寫。
(五)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工作性質、崗位發生變化,在自然科學研究崗位工作滿1年,可從其他系列轉評自然科研系列同級職稱。轉評滿1年后方可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在線申報
(一)通過全省統一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線填報(用戶操作手冊可在網站首頁下載)。申報信息經單位資格審查,并在本單位公示后提交至相應評委會,提交截止時間為8月16日,逾期系統關閉。
(二)申報人用政務服務網個人賬號登錄后,需先在系統上完善個人業績檔案。用人單位(法人賬號初次登錄需先提交授權委托證明)要認真審核業績檔案,確保信息無誤。
(三)在業績檔案信息齊全的前提下,社保繳納證明、論文、2001年以后的學歷學位等信息可從共享數據接口中自動提取,不再要求申報人提供。2001年之前畢業的請提供《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掃描件。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黨校、技工院校、部隊院校需上傳相關掃描件。
(四)申報材料應當真實、規范、完整。申報人和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人需掃描二維碼在線簽署《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上傳的附件材料若無法提供原件掃描件,須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一致”字樣,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有經辦人簽字和落款時間。
三、事業單位人員推薦申報要求
事業單位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申報,并在系統中提交《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單位沒有空崗或有空崗但對通過評審取得資格人員不能聘任的均不得推薦,并按以下程序做好相關工作:
(一)公布崗位信息。單位根據核定崗位結構比例內的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擬聘崗位數及崗位任職條件。
(二)個人申報競聘。按照規定程序,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評價標準和具體崗位任職條件,向本單位申報競聘,并作競聘履職承諾。
(三)單位考核推薦。單位要結合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競聘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履職承諾,經集體研究,由單位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將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單位聘任。單位根據聘用制度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人員聘用到相應崗位,及時兌現受聘人員的相關待遇,防止出現“有崗不聘”現象。
四、其他要求
(一)今后職稱初定、認定、電子證書下載等業務均在“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中辦理。個人業績檔案維護工作將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登錄系統,及時維護有關信息。
(二)按照人事管理權限,需委托省科技廳評審的,請開具委托函,省直單位由主管部門出具(自主評聘單位可由本單位出具,人事檔案關系在人才市場的,由人才市場出具)。中央在浙有關單位由中央單位出具。各市的委托函由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
(三)申報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系列中級職稱的,不再另行發文,請參照本通知有關精神執行。各市科技局要加強與當地人力社保部門聯系,完善中級評委會的設置,及時組織召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會議,進行中級資格評審和副高級資格推薦。召開中評會確有困難,需我廳評審的,應開具評審委托函。
(四)堅守誠信底線,反對浮夸浮躁、投機取巧。對科研不端行為實行“零容忍”。如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571-87995980,0571-87997260。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