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全省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調查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0-10-29 來源: 浙江理工大學紹興生物醫藥研究院浙科發基〔2020〕54號
省級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發改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省領導關于我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批示,落實《浙江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浙政辦發〔2020〕3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35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快建設高質量、現代化的新型基礎設施體系和重大科研設施創新平臺,更好地為我省三大科創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省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以下簡稱“科研設施和儀器”)摸底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
省內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檢驗檢測機構、企業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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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內容
本次調查的對象包括已建或3年內擬建設(購置)的科研設施和儀器,包括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
根據《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管理單位數據報送規范(試行)》,大型科學裝置指為實現國家科技重大戰略目標,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國務院其他部門批準建立的大型科學研究設施??茖W儀器中心指將科學儀器進行集中集約管理、推進科學儀器協作共用而設立的大型科學儀器管理機構。科學儀器服務單元指針對科研需求或為實現某種特定功能,將相關科學儀器設備組合而成的儀器設備機組。大型科研儀器是指單臺(套)原值在人民幣1000萬元及以上,支撐科研、服務技術創新的儀器設備。
三、調查方式
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負責省屬高等學校、醫療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的調查。各地市發改局負責本地區已立項或擬立項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的調查,各地市科技局負責本地區所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調查,各單位也可提出需要省級層面謀劃建設的建議,并于10月30日前將調查匯總表報送省科技廳。
聯系人:何世偉,李易
聯系電話:0571-87054137 ,87054042
電子郵件:jcc@zjinfo.gov.cn,也可釘釘報送。
附件:1. 科研基礎設施調查表附件1.docx
附件:2. 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調查表附件2.docx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21日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 |
2020年10月2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