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省級眾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1-07-08 來源: 浙江理工大學紹興生物醫藥研究院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眾創空間備案管理辦法》(浙科發高〔2021〕24號,以下簡稱“辦法”)和我廳年度工作安排,現將2021年度省級眾創空間備案和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備案
(一)申報備案對象。符合《辦法》備案條件并已按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2020年度火炬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納入火炬統計的省內各類眾創空間。已通過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單位不再重復申報。招商性質的各類科技產業園及商業寫字樓不得申報。
(二)申報備案方式。實行網絡在線填報方式申報,無需報送紙質件。各申報單位請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通過浙江科技大腦(https://zjsti.kjt.zj.gov.cn/stbrain/)進行申報,點擊“辦事大廳”專欄,搜索并選擇“省級眾創空間備案”,點擊“業務辦理”,跳轉至浙江政務服務網,選擇法人登錄(如無政務服務網賬號請先注冊),登錄成功后進入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并上傳簽字蓋章的承諾書(見附件1)掃描件。
各設區市科技局在2021年8月6日前在線完成眾創空間的備案推薦工作,并出具推薦函附《申請省級備案眾創空間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報我廳。
二、績效評價
(一)績效評價對象。已通過備案的省級及以上眾創空間,2021年申請備案的眾創空間不參與本次績效評價。
(二)績效評價組織。我廳將委托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組織開展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評價采用2020年度火炬統計調查數據、其他與評價相關的信息(詳見附件3)由各市科技局負責統計報送。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和被評價單位要恪守科研誠信要求,對提供的申報資料和填報的統計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申報資料和統計數據的審核。
(二)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按照“省級以上高新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全覆蓋、各市、縣(市、區)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全覆蓋”的要求,加強眾創空間的培育和發展工作,及時做好審核和推薦。已備案省級眾創空間的運營主體發生變更或不再運營的,由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行文報我廳備案。不符合條件的,不再納入省級眾創空間備案序列。
(三)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引導并支持所轄眾創空間提高服務雙創的能力,積極組織初創企業參加各類創業創新賽事。用足用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浙江賽區)暨浙江省“火炬杯”創新創業大賽的平臺資源,為初創企業提供展示路演、資本對接和市場拓展等精準服務,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聯系人
業務咨詢聯系人: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 史鴻彬0571-88217770;省科技廳高新處 呂品義0571-87054109。
網絡咨詢聯系人: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陶礫0571-87054113。
附件:1.省級眾創空間申報備案承諾書.doc
附件:3.2020年度省級眾創空間績效評價相關信息匯總表.doc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7月6日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 |
2021年7月6日印發 |